【理论调研】耿鑫 |   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探析

时间:2025-03-24 18:22: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基层检察机关档案管理正经历从“实体保管”向“数字治理”的范式转型。据最高检2023年数据显示,全国基层检察机关年均产生诉讼档案超200万卷,但专业档案人员配比仅为0.3人/院,人才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本文结合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实践,探讨数字时代基层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路径。

(一)完善档案人员配备

在司法改革中,要求检察机关建设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检察机关档案工作专业化也要求配备专业的档案人员,建设专业化的档案人才队伍。首先,基层检察机关要重视档案工作。重视专业化档案人员的配备,依法配备专业的档案人员。其次,制定相应的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联合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2016)中关于档案人员配备相关内容和标准。再次,基层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规定,调配或招录正式在编档案专业及相关专业人才。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检察机关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配备的监督和指导,推进档案人员配备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二)提升档案人员能力

对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能力要求是多方面的。既包括运用档案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的能力,也包括运用信息技术知识的能力。首先,上级检察机关要重视档案人员能力提升,使档案人员掌握系统扎实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开展档案工作。其次,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熟悉检察机关业务,尤其是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能够指导办案部门开展诉讼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再次,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要掌握信息建设相关知识,为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知识储备。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要转变人才观念,重视对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的培养。制定检察机关档案人才发展规划和档案人才认定体系,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能力培训和队伍建设,通过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途径提升档案人员综合能力,建设复合型创新型档案人才队伍。

(三)拓展档案人员职业通道

建设专业、科学的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队伍,留住档案人才,最重要的是要突破档案人才发展的瓶颈,拓展档案人才职业通道,为档案人才发展提供多重的职业发展保障。司法改革以来,作为司法行政人员,档案人员受到最大的制约就是职业发展通道问题,这不仅直接影响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工资待遇,更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稳定性。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职业发展最大的局限就是空间小,待遇差,晋升难。为此,一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要在司法改革中切实保障司法档案人员的职业发展,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过程中,切实解决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不受重视、职级晋升和相关待遇等问题,为基层检察档案人员职业发展提供多种途径。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应根据《档案法》第十一条关于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规定,与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商洽研究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使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可以依法参与档案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并享受相应待遇,打通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阻碍,拓宽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真正关心和落实基层档案人员职业发展,留住档案人才。基层检察机关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基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科学发展以及基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发展,也是适应国家司法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要重视基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发展,基层检察机关更要转变观念,以问题为导向,重视档案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基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需要,以档案法为依据,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基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机制,依法为基层检察机关配备合理的档案人才。基层检察机关要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档案人才能力,提升基层检察机关档案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于基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需要。

在数字检察战略推进背景下,基层档案人才建设需实现从“人力支撑”向“智力驱动”的转变。通过构建弹性配置机制、双轨发展路径、数字培养模式的三维改革框架,能够有效破解人才困境,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建议将档案人才培养纳入数字检察建设总体规划,在最高检层面设立专项推进机制,促进基层档案治理能力整体跃升。


供稿|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耿鑫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