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肖玉枝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特点、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

时间:2025-03-24 17:43: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一、帮信罪的特征分析

作为我国第三大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自2015年立法增设以来,案件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据统计,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嫌疑人近15万人,较2018年增长超百倍。该罪名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一)犯罪手段集中化

超80%的案件涉及"两卡"犯罪(银行卡、电话卡),行为人通过出售、出借个人支付工具为上游犯罪提供资金流转通道。此外,技术型帮助行为如架设VOIP设备、开发专用软件等也呈上升趋势。

(二)涉案主体低龄化

40岁以下群体占比近60%,其中在校学生及无业青年占比较高。部分案件中,犯罪组织通过网络招聘、熟人介绍等方式,利用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实施招募。

(三)资金流向复杂化

借助虚拟货币交易、跨境支付平台等渠道,涉案资金往往经历多级流转,形成"分散转入-集中转出-跨境洗钱"的完整链条,导致追赃挽损难度极大。

(四)主观认定模糊化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以"不知情""被蒙骗"进行辩解。根据司法解释,需结合交易价格异常、逃避监管措施等7类客观情形综合判定主观明知,这对证据链完整性提出更高要求。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类案件频发原因

帮信罪高发态势是多重社会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

(一)经济利益驱动

涉案人员多因贪图小利参与犯罪,如出售银行卡获利数千元至万元不等。部分无业人员将其视为"快速致富"手段,形成"以卡养卡"的犯罪生态。

(二)法律认知盲区

调查显示,65%的涉案人员不了解帮信罪的具体构成要件,误认为"借卡不违法"。尤其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法律宣传覆盖不足问题突出。

(三)技术滥用风险

网络支付工具的便捷性被犯罪集团利用,催生"跑分平台""卡商中介"等黑色产业链。部分科技从业人员甚至以"技术中立"为幌,为犯罪提供专业支持。

(四)监管治理滞后

金融、通信行业在账户实名审核、异常交易监测等环节存在漏洞,导致大量"实名不实人"账户流入黑市。跨区域犯罪协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影响打击效能。

三、系统性防治对策构建

遏制帮信罪蔓延需构建"预防-打击-治理"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

(一)强化源头预防机制

一是深化校园法治教育,将帮信罪案例纳入青少年普法课程,建立"家校社"协同预警机制。二是加强重点人群监管,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无业青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阻断犯罪组织渗透渠道。

(二)完善技术防控体系

一是推广涉诈账户智能识别系统,对高频转账、异地开户等异常交易实施动态监测。二是建立虚拟货币交易追踪平台,实现资金流向全链条追溯,压缩洗钱空间。

(三)深化行业协同治理

一是推行电话卡、银行卡"开卡承诺制",对批量办卡、异地激活等行为实施严格审核。二是建立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对涉诈账户实施联合惩戒。

(四)优化司法处置模式

一是细化主观明知认定标准,探索"推定明知+反证豁免"的司法认定规则。二是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区分主从犯量刑梯度,对初犯、偶犯依法适用不起诉。

(五)加强社会共治力度

一是建立涉诈线索全民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反诈斗争。二是开展"断卡清源"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

帮信罪的防治既是法律命题,更是社会治理课题。唯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源头预防、技术防控、行业监管与司法打击,才能斩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筑牢数字时代的法治防线。这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协同发力,构建全民反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供稿|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肖玉枝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