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5 14:41:0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引言
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不仅关乎其个人的重新融入与新生,更是社会和谐稳定及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进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职责,构建完善的检察保障机制意义深远。
一、检察保障机制的重要作用
1. 维护合法权益:刑满释放人员在出狱后可能面临诸多权益受损问题,如就业歧视、基本生活保障缺失等。检察机关通过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刑满释放人员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社会保障权利等不受侵犯 ,为他们回归社会奠定权益基础。
2. 促进社会融入: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就业、获得社会支持,能够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检察机关通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各部门协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支持,助力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3. 强化法律监督:对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衔接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脱管、漏管以及违法释放等问题,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权威。
二、当前检察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 监督手段有限:在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时,检察机关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难以及时、全面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情况、就业动态等信息,监督往往存在滞后性,难以做到全程动态监督。
2. 协作机制不完善:与民政、人社、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缺乏明确的规范和常态化沟通机制。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生活救助、就业帮扶等政策时,容易出现部门间推诿责任、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影响保障工作的实际效果。
3. 检察资源不足:面对日益增长的刑满释放人员数量,检察机关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和精力有限,难以对每一个刑满释放人员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跟踪帮扶,导致检察保障工作难以精细化开展。
三、完善检察保障机制的建议
1.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应联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社等部门搭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更新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信息、释放时间、安置帮教情况、就业失业状态等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可以及时发现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精准监督,提升监督效率和效果。
2. 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以法律规范或联合发文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在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例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协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与人社部门协作,推动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政策。
3. 合理配置检察资源:在检察机关内部,优化人员配置,选拔业务能力强、责任心高的检察人员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相关检察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对安置帮教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监督和帮扶水平。还可借助社会力量,引入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弥补检察资源的不足。
四、结语
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检察保障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多部门协同合作,整合社会资源。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迈向新台阶。
供稿|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张玲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