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1 16:41: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更是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商州区检察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以高质效案件管理助推高质效案件办理。
一是着力强化受案审查管理。严格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即重视发挥业务系统的硬制约作用,又兼顾案件繁简难易程度和检察官专业素能差异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头雁效应”。将典型案例挖掘、培育工作贯穿于案件管理全过程,建台账、贴标签,提醒承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高标准办案、高质效跟踪督促、后期提升、挖掘提炼。
二是着力强化业务数据监管。运用检察业务系统“巡逻车”“数检通”开展数据检查,坚持案卡填录每日校验、提醒、整改,每周通报易错、常错问题,每月一次专项核查,滚动式解决共性问题。持续加强与业务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案件案卡审核纠错机制,及时提示、反馈,对类似问题高频次出现等情况移送检务督察部门约谈提醒。
三是着力强化案件流程监控。以送案审核为关键点,通过不断自查、抽查、反查方式对案件流程节点、办案期限、诉讼权利保障、涉案款物处理、文书制作等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善于抓住个案中普遍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及时制发监控通知书,督促有效整改。对于流程监控中发现的实体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业务部门或移送开展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中注重督促落实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对重点案件的监督管理,有效发现、解决制约办案质效提升的深层次问题。
四是着力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办案效果上动真碰硬开展评查,做到有理有据,既评优质又查问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建言献策。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判,深入剖析查找原因,一手抓个案整改,一手抓类案治理预防。
五是建立奖优罚劣新机制。明确奖惩导向,对所办案件被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优秀案件的,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表彰奖励,并作为检察人员选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功评奖、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在业务数据检查、案件流程监控、控告申诉反向审视、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当事人相应负面评价。对办理错案、不合格案件的检察官,在给予办案人员相应惩处的基础上责令退出员额,对因人为故意而造成错案并引发社会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用制度激励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供稿| 商州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拜锐利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