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6 17:36: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由于长期缺乏父母陪伴和有效监护,留守儿童在身心健康、学习教育、安全保障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近年来,留守儿童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呈现低龄化、多样化、组织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更应该思考在留守儿童保护工作中所应发挥的作用。
一、基层院加强留守儿童保护的现状
(一)构建多部门协作机制。以笔者所在的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为例,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同时,该院与妇联、民政等部门会签文件,深挖留守儿童被侵害线索并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并通过多部门联动,实现了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提升了留守儿童保护的实效性。
(二)创新法治教育模式。为提高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该院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留守儿童心理特点,开展分类宣教,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法治课程,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强化司法保护与救助。该院在办案中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性侵、虐待、遗弃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2024年,该院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于宾馆、营业性娱乐场所等情况,采取情况通报、检察建议等措施,推动了重点领域的治理。同时,还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受害留守儿童恢复正常生活。
(四)推动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家庭监护是留守儿童保护的重要基础。该院通过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留守儿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升监护能力,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同时,还通过普法宣传、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推动家庭监护责任的有效落实。
(五)参与社会治理与环境净化。该院积极参与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的治理,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氛围通过定期走访、排查隐患、整治周边治安环境等措施,净化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同时,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解决校园周边安全、网络环境治理等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基层院在留守儿童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检察机关在留守儿童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基层检察力量薄弱。一些基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人员配备不足,导致留守儿童保护工作难以深入开展。由于案多人少的情况在基层普遍存在,当前大部分基层院未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难以满足留守儿童保护的实际需求。
(二)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完善。虽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部门协作机制,但在实践中仍存在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信息共享不畅、协作效率不高等问题。部分地区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时,存在报告主体不明确、报告流程繁琐等情况,影响了保护工作的及时性。
(三)法治教育效果有待提升。尽管检察机关开展了大量法治教育活动,但由于留守儿童分布广泛、家庭环境差异较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因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可能难以享受到高质量的法治教育资源。
(四)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困难。部分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因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难以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同时,一些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与孩子沟通交流较少,导致家庭监护形同虚设。
三、基层院做好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建议上级检察机关加强对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指导,通过增加人员编制、提高待遇等方式,充实基层未检工作力量。同时,加强对基层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
(二)优化多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留守儿童保护中的职责,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协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例如,通过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快速流转和处理。同时,加强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保护留守儿童的强大合力。
(三)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开发多样化的法治教育课程,注重因材施教。例如,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为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提供线上法治教育。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法治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监护能力。
(四)推动家庭监护责任的有效落实。检察机关应加强对监护人的教育和指导,通过典型案例、法治讲座等形式,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对于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家庭监护支持服务,为监护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在留守儿童保护中的职责和义务,细化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制度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对侵害留守儿童权益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供稿:商南县检察院
作者:王彦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