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殷梦垚 | 浅谈如何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社会沟通能力

时间:2025-02-13 14:42: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今社会已进入一个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必然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因此,如何在新媒体时代下主动拓宽沟通渠道、全面提升沟通能力,进而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的背景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等。相对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新媒体的形式和种类也将越来越多,也正影响和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当然也包括检察工作。特别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广泛应用,检察工作舆论监督无所不在。如果沟通、引导不善,一起普通案件就有可能在新媒体上掀起舆论风暴,这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在社会沟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观念淡薄,舆情意识有待提高。个别检察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社会沟通不主动,能力不强,简单的把履行职能等同群众工作,认为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履行监督职能就是在为群众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新媒体知识缺乏,没有高度敏锐性,没有充分意识到网络等新媒体也是民意沟通、疏导情绪的渠道,忽视新媒体的强大影响力,对涉检舆情重视不够,对负面信息的危害估计不足,面对新媒体有时还显得畏惧,不能从容对待。

二是主动意识不强,缺乏舆情应对经验。在检察工作中,没有精心研究新媒体传播规律,网络应用技能掌握不好,心存顾忌,遇事反应迟钝,应对涉检舆情无从下手。手段也只停留在封、堵、捂、盖、删等简单方法,不愿说,不善说,不屑说,甚至不敢说,忽略人民群众想知道的问题,忽视了与新媒体的深入沟通。当人民群众对涉检的一些问题需要了解事实真相而又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释和听不到任何来自正规渠道的消息时,极易引发涉检舆论危机。

三是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检察机关应对舆情的工作制度不健全,没有完全建立民意沟通、舆情风险预防、舆情监控、应急响应、事件处置、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导致在处置突发网络舆情过程中无据可依,无章可循,效果不理想。此外,检察宣传机构设置不到位,部分检察机关没有建立新闻发言人相关制度,没有实现检察机关内部上下级的联动,也没有与政法、宣传、网管等部门密切合作,导致孤军作战难以形成合力。

三、提高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社会沟通能力的应对措施

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切实做好新媒体舆论引导工作,不但要善待媒体,还要善用媒体,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一是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意识。要全面、客观认识到新媒体的影响力和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和机遇,增强政治敏感性,增强提高社会沟通能力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主动加强对新媒体知识和涉检舆情规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以开放、坦诚、平等、包容的姿态面对新媒体,形成与新媒体时代相适应的检察工作理念。要强化涉检舆情风险意识和监督意识,时刻绷紧办案社会效果这根弦,打好新媒体涉检舆情主动仗,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的基础上,加大检察新媒体工作宣传力度,亮化检察形象。通过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正面宣传检察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的认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为检察工作赢得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同时,注重搭建即时交流互动平台,加强与民众互动,察民声、聚民智、解民忧,使新媒体平台成为检民关系沟通的良好纽带。

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综合效能。建立网评员制度,要选定一批网络技术好、思想觉悟高、文字水平较为突出的干警组成网评员队伍,网评员平常主要是关注和监控涉检舆情,在涉检负面舆情出现后,则可起到说明真相、澄清认识、引导舆论等作用。建立应急预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而周密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明确2到3人为网络预警人员,每天坚持对网络舆情开展监控工作,一旦发现问题便立即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建立信息发布机制,面对负面舆情出现后网上的大量盲目、武断、不切实际的观点和言论,基层检察机关应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网评员、新闻发言人等,向公众通报真实情况,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遏制和消除虚假舆论导向。此外,还应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政法委、法院、公安机关、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强化新媒体外交,形成联动合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供稿: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殷梦垚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