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5 10:05:4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一、家庭监护督促令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
(一)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家庭监护督促令通过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促使监护人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它让监护人意识到自身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角色,不能放任不管,从而增强监护意识,积极履行监护职责。例如,在一些案件中,监护人因忙于工作或其他事务,忽视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导致孩子出现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家庭监护督促令的发出,使监护人重新审视自己的责任,调整教育方式和关注重点。
(二)改善家庭教育方式
督促令往往伴随着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监护人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监护人可能因缺乏教育经验或方法不当,导致与孩子沟通不畅、管教失当。通过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监护人能够学习如何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如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比如,有的监护人习惯用严厉的打骂方式管教孩子,反而适得其反,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在家庭教育指导的帮助下,监护人学会用耐心、爱心和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从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对于已经出现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督促令能够从家庭层面进行干预,为其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通过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支持,有助于未成年人的矫正和回归社会。实践中,一些未成年人在家庭监护督促令的干预下,家庭环境得到改善,监护人能够更好地关注他们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从而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的风险。
二、当前家庭监护督促令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规范与实践脱节
1.责任界定模糊
现行法律法规对监护人职责的描述停留在原则性层面,缺乏具体行为标准和追责程序。司法实践中,"未尽到监护职责"的认定往往陷入"是否达到犯罪程度"的争议,导致大量失职行为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家庭教育促进法》虽提出家庭教育指导要求,但未明确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政策执行缺乏刚性约束力。
2.程序衔接机制缺失
民政、教育、司法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检察机关在与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妇联等信息共享、工作衔接等方面存在不顺畅的情况,导致困境儿童信息未能及时纳入监护干预系统。社会工作机构介入缺乏法定依据,致使多数涉案家庭无法获得持续性帮扶资源。
(二)执行监督效能不足
1.刚性约束薄弱
传统"训诫+罚款"模式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司法实践中,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案件通过民事诉讼追责的比例较低,且执行到位率不足。缺乏对家庭教育过程的动态监测,致使部分监护令执行后未进行效果评估。
2.专业化支撑不足
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中,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比例较低。某试点地区调查显示,多数家长存在"无效沟通""过度保护"等共性问题,但缺乏针对性干预方案。
三、提升家庭监护督促令效能的实践探索
(一)强化法律约束力
1.细化责任标准
将《民法典》第1068条"抚养教育义务"细化为可操作的日常行为指标,例如规定每日亲子交流时长、每周参与学校活动次数等。制定《家庭教育指导令实施办法》,明确"每月家庭教育记录""每季度亲子评估"等具体要求。
2.创新司法衔接方式
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实施"分阶段评估":通过心理测评、家庭关系分析等手段识别风险等级,同步发出改进意见和司法确认文书。开发"监护履职"APP,设置每日亲情沟通、每周学习监督等数字化任务,实现履职过程可追溯。
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家庭监护督促令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例如,检察机关负责督促令的发出和监督执行,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资源,民政部门负责对困难家庭提供救助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家庭监护督促令的实施。
(二)健全配套支持体系
1.专业化队伍建设
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官"队伍,实行法律、心理、教育三专业资质认证制度。 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基层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快速扩充专业化队伍规模。
2.资源整合机制
联合社区打造"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亲子关系工作坊""法治大讲堂"等公益服务。开发"家庭教育云平台",汇聚优质课程资源,提升资源可及性。
(三)完善调查评估机制。
建立多维度、多层次的调查评估体系,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方式。除了与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沟通外,还应走访学校、社区、邻居等,全面了解家庭监护情况。同时,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和人员,运用科学的评估工具和方法,对家庭监护状况进行量化评估,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四)增强督促令执行效力。
加强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的协作,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对于不执行督促令的监护人,可以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建立督促令执行情况的跟踪回访制度,定期检查监护人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督促令落到实处。
家庭监护督促令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基层检察院应积极探索解决对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家庭监护督促令的效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供稿|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张子珺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