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庹银莹 | 浅谈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检察监督

时间:2024-07-16 16:25: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庹银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检察监督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力量,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府谷县检察院切实担当职责使命,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推动有关部门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提高法律意识,多措并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当好妇女儿童权益的“守护人”,被评为“府谷县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

 

一、严厉打击涉妇女儿童犯罪 筑起“防护线”

妇女儿童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往往更容易受到各种侵害。例如,在家庭暴力、性侵犯、拐卖妇女儿童、监护权纠纷等方面,他们的权益时常面临威胁。这些问题不仅给妇女儿童带来了身体和心灵上的创伤,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检察监督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具有多重优势。首先,检察机关具有法定的调查权,可以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为维护权益提供有力支持。其次,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提起公诉,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笔者所在的府谷县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将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拐卖妇女罪等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从快、优先、专人办理。

近三年来,共审查逮捕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22件35人,审查起诉23件38人。不断畅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渠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用于接待反映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来访群众,对五类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及时移送、依法办理。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和困境儿童,始终秉持“最大限度救助”的理念,积极化解他们的心理阴影和生活困境。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等制度,妥善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

为避免对未成年人二次伤害,府谷县检察院建立“一站式”办案机制,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活动引导调查取证,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切实提高一次询问的比例,主动减少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伤害,并积极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为其提供成长指导、心理救助、经济帮扶等服务,呵护“花朵绽放”。主动加强与县妇联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了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逐案落实家庭教育评估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该院办理的苏某监护侵害未成年案件被榆林市检察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呼某母亲被杀害父亲在监狱导致兄弟俩教育生活不能保障,积极联系甘肃联合当地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进行司法救助,案件被最高检转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温暖。2023年以来至今,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共发出《督促监护令》1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2次,同时对9名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9万元。

 

二、“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 当好“守护人”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如建立专门的办案组,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专人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开展司法救助,为遭受侵害且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通过观护帮教等措施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坚持“四大检察”联动,整合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实行统一集中办理。笔者所在府谷县检察院2021年组建“谷雨”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以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力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先后与11个行政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

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沉浸式”学法用法。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走深走实,针对酒店、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专项公益诉讼活动。2022年与县妇联共同成立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维权指导+心理疏导+检察监督+司法救助”为服务特色的“同暖益家”工作室,综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能动履职构建妇女儿童保护屏障。2019年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28人,发放救助金额67.5万元,其中共涉未成年人12人,涉困难妇女5人,占总救助人数比近61%,发放救助金35.25万元,占总救助金额比52.2%。

在办理郝某霞等2件因丈夫吸毒赌博欠下的债务417万多的民事裁判监督案件中,检察官认真审查调查核实提请市院抗诉,案件被依法改判,郝某霞不承担债务责任,当事人向检察官送来锦旗感谢。三年来共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9件42人,争取经济赔偿共84.40万元。两名女干警被聘为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5名女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贡献巾帼力量。

三、健全社会联动机制 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的作用,检察机关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与公安机关、法院、民政部门、妇联等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办案,形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强大合力。笔者所在府谷县检察院近年来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妇联等团体机构,签署《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的意见》,制定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校园侵害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等规定,通过综合运用社会调解、行政管理、民事诉讼、刑事打击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就业帮扶、权益保障等工作。

积极探索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该机制深入探索在《反家庭暴力法》框架下的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动家庭突出矛盾及普遍问题的及时妥善解决,努力构建完善的保障妇女权益社会综合保护体系。对办案中发现的侵害妇女儿童公共利益的普遍性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等方式,推动解决网吧、酒店等场所管理不规范问题。2023年以来,府谷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8份,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5件,通过检察履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

 

四、开展普法宣传 引导妇女儿童拿起“防护盾”

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为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府谷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妇女节、儿童节等重要节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网络宣传平台等,以“线上+线下”宣传组合拳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同暖益家”工作室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每年接待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观2000余人次,举办红领巾校外课堂等多种活动,丰富普法形式。同时,积极用好“两微一端”、门户网站、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开展送法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妇女和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023年以来,共有10余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70余场,覆盖40所学校、4万余名师生家长。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40余次。其中开展的“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普法网络直播活动,观看人数总量达到7988人次,全网互动总量2万人次。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检察监督在其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使命,能动履职,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促推诉源治理,以检察之力全力守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供稿: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庹银莹

编辑:许沥心

责编:康爱国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