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彭进军 | 代表建议办理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4-07-11 20:03: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彭进军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工作,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做好代表督办工作,把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中,这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现结合陕南汉阴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的实践做法,谈谈几点看法。

首要在提的好,着力提高建议内容高质量。一份好的代表建议应该既符合党和国家政策,又切合当地实际情况。汉阴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53件,其中,涉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占比65%以上;涉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的占比15.9%。代表们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在调研、视察、走访等基础上提出的建议,占总数50%以上,充分体现广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担当。总结经验,要完善代表提出建议前的培训、走访、沟通、协调系列机制,基础机制是协助代表增进“四个了解”,了解国家现行政策,了解县域工作重点,了解发展突出问题,了解县域财力现实等,结合走访选区选民收集的社情民意,认真思考形成书面建议批评意见,才能有效增强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加强镇人大办、各代表团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审查,帮助代表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交办准,确保建议交办准确无误。交办准,才能把代表建议准确无误交办给职责职能单位,最大限度减少扯皮推诿现象。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是各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办理代表建议,将高质量建议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措施,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议案和建议办理有关规定,253件代表建议交由27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继续实行“一件一函”交办机制,逐一向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对于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责任;对于交办后有可能出现职能不符的代表建议,要求承办单位收到后,一个周内联系县人大办、政府办,及时重新交办,确保建议交得快、交得准。

第三沟通畅,形成建议办理工作合力。沟通畅,才能最大程度汇聚办好代表建议的同向合力。每年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人大代表、承办单位、人大常委会社教工委共同研讨代表建议工作的经验做法,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培训,提出工作要求,推动提高代表建议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在人大常委会有力推动下,各有关承办单位认真研究代表建议,落实“三见面”工作机制,积极与代表见面沟通衔接协商,争取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理解支持,协商代表建议最好的落实方案,促进解决了一系列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各承办单位把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一府一委两院”各方面工作中,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实际举措,既推动了职能工作进步,又彰显了基层民意民主。

第四督的严,推动建议督办提质增效。督的严,才能最大程度激发承办单位办理的潜力,最大程度彰显人大代表主人翁地位。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10项重点督办建议,代表工委牵头办理,由县人大常委会5个工作委员会负责协助对口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交流互动,推动承办单位与代表办前见面、办中见面、办后见面,实现见面沟通“全过程”。汉阴县督办代表建议“严”,体现在“四点”,一是代表收到承办单位办复件后,根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的满意度测评;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评价为“不满意”件,书面必发回重办;三是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评价结果为“不满意”的,必发回重办;四是评价为“不满意”办复件的,相关承办单位承担县委目标责任制考核0.1到1分的损失,最大程度调动了承办单位办理积极性,最大程度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效,让人大代表真真切切有了当主人的感觉。 (彭进军)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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