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7 09:31:5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勉县法院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方式,精准执结一起涉及美容院合伙经营案件。
2020年2月,A某与B某因合伙合同纠纷案诉至法院,经审理,调解确认由A某退还B某合伙投资款1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A某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尚有5万元未给付,B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A某财产进行查询,A某账户不足以一次性支付需返还的投资款。法官查阅卷宗,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深入了解情况。双方原本系合伙人,但因经营理念、利益分配等方面发生分歧其中一方撤股,由此引发了纠纷。法官考虑到作为一个实体经济单元,强制执行不仅影响到合伙人利益,还涉及到员工的就业、顾客的流失、声誉受损,兼顾双方利益,妥善处理本案。执行法官秉持着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和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分别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进行交流,耐心听她们的意见。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成功促使双方再次坐下来,又进行了“面对面”协商沟通,引导她们理性地面对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这一结果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纠纷,也为双方未来的关系缓和奠定了基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后,勉县法院将通过高效务实的有力举措,创新执行方式,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为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为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