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终本清仓”见实效!

时间:2024-11-04 18:36: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陕亮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西安鄠邑法院执行局积极落实院党组关于“终本清仓”工作部署,运用善意文明执行、强制执行等多种执行手段,对执行积案“减负释压”,推动“终本案件”走向“清仓”。

“真的到账了?太好了太好了!说实话我自己都以为这笔钱永远要不回来了!”申请执行人张谦看着手中的货款激动不已,反复与鄠邑法院执行干警确认。

……

近日,鄠邑法院执行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的点赞好评。

2022年,张谦与云帆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鄠邑法院判决,该公司需向张谦偿还货款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张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执行过程中,经过多次财产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张谦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最终查询无果后,法院对该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措施,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是张谦吗?你之前的案件,经过我们后期线索查询,有些信息需要跟你核实下,今天能来趟法院吗?”

案件虽已终本,执行干警孙佳壮却一直秉承老法官的执行经验,将自己办理的终本案件逐条的记录在工作笔记本上,上面清晰的记录冻结日期,续冻日期以及当时的案件简况。正是这个好习惯,在这次的终本清仓“回头看”中,让他发现了突破口。

“作为我院的被执行人却在其他法院有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涉及金额高达20多万元……”看到这,执行干警孙佳壮再次联系云帆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云了解案情,但李云一直拒不配合,并矢口否认在其他法院有案件一事。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公民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履行能力大小,都应端正态度、积极履行。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执罪……”执行干警向李云表明,有履行能力却抱有侥幸心理东躲西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不仅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除了会面临被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外,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经过再一番沟通调解,释法说理,面对法律的威严,李云最终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一次性偿还张谦的货款,并立即进行了转账,希望法院不要追究他的责任。自此,本案得以顺利解决。

为深入化解执行难案、积案,推进“终本清仓”工作落地见效,鄠邑法院常态化将已终本的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开展“回头看”。一方面组织各执行团队对案件全过程进行复盘,另一方面,对案件的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采取“见面工作法”,由专人专线为群众提供查询、答疑等服务,回应终本案件执行需求,并接收被执行人具体行踪或财产线索后快速响应核实,迅速交办分办。

今年以来,鄠邑法院陆续开展金融类案件、小标的案件、有财产不宜处置案件等终本清仓行动,恢复执行完毕案件442件,涉及金额4671万余元,有力保障“执行难”有序清仓。(文中均系化名)


作者:孙佳壮、张选涛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