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法院:小案不小办 和解即兑现

时间:2024-11-04 16:41:2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安康汉滨法院高新法庭诉前调解中心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当即履行”的调解方式,成功将一起健康权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员使用电话、微信线上达成和解并履行全部款项,凸显了诉前调解方式的多样性,也让法律的温情跨越地域限制。

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因挪车一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陈某乙挥打陈某甲导致其受伤,后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多处软组织受伤。随后陈某甲多次向陈某乙索要医疗费赔偿事宜均未果,2024年10月,陈某甲诉至高新法庭,要求陈某乙赔偿医疗费共计1300元。

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张云收到该案材料后,通过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明确,便通过电话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向,经询问双方所有调解意向但当事人均在外地,遂调解员张云决定立即采用“电话+微信”的调解方式展开调解。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尽管双方不在现场,但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在电话中为双方梳理矛盾焦点,寻找利益平衡点,耐心沟通协调。经过数轮电话交流,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当场履行。

案件处理结果不仅体现了双方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认可,更彰显了诉前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民生无小事,每个“小案”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述案件的化解是该院始终秉承“诉前调解”“督促当即履行、实现案结事了”理念,也是从源头破解执行难的有力证明。


单位: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作者:唐明詹、张曼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