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8 09:35: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判后督促履行是指负有履行义务的案件当事人由于怠于履行、不知道如何履行等原因,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督促案件当事人积极、快速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2024年11月6日下午,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召开判后督促履行应用培训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偶明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彦坤及所有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偶明红副院长对开展判后督促履行的重要意义进行强调:判后督促是审判工作的延审,是给予被告一个自觉履行的机会,以维护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执行成本,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减少当事人之间对抗和冲突,提高执行效率的有力助手,也在最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
随后,新视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了判后督促应用系统的内容、功能、操作方法、操作步骤,并就如何操作进行了现场演练。针对法官干警的疑惑和提问,现场逐一进行了解答。
近年来,南郑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聚焦“抓前端、治未病”,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提高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孟乔慧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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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