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 | 校园“小法庭”,法治“大课堂”

时间:2024-10-18 10:01: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0月16日下午,蓝田县人民法院在蓝田县城关中学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由模拟法庭、法治课堂、互动交流三个环节组成,蓝田县城关中学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模拟法庭

少年庭法官王军权精心挑选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主要事实是一名初中毕业生沉迷网络打游戏,消费无度偷窃同学iphone13手机后逃匿,破案后监护人退赔了被害人相关损失。案件典型并具代表性,引发了同学们的共鸣。

王法官和出庭公诉人做了精心的准备,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程进行,从宣读法庭纪律、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再到当庭宣判,各个环节有条不紊,有序推进,体现出了法庭的秩序与威严。通过庭审,师生们对法院审判活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切实地感受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的法律后果。公诉人结合案情,当庭向学生们作了法治教育。

 


 


 


 


 

宣判后,王军权法官就案件的相关情节、判决情况向在场的师生做了说明和答疑,并和部分同学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法治课堂

“什么是犯罪?”

“怎样预防违法犯罪?”

庭审结束后,王军权法官又开始了他的法治课堂。王法官以罗翔老师讲述的经典案例展开,将师生们从刚刚严肃的模拟法庭场景中带离出来,同学们兴致盎然,王法官用幽默风趣的话语引起了同学阵阵掌声。

 

“自由不是随心所欲,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这是真自由。”

“自由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做任何事情的权利。”

通过一连串的哲学名言,王法官给同学们讲述了遵纪守法、自我约束的重要性,引导同学们对自己的过往进行自我反省,对日常生活中自我约束情况进行思考。王法官引用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真实司法案例循循善诱、以案说法,真诚告诫同学们“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的深刻道理,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最后,王法官以蓝田县城关中学优秀校友——运20总设计师唐长红、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林西强的先进事迹勉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互动交流

互动环节同学们的法治热情再次被点燃。王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直面交流,并向同学发放了《民法典》、定制笔筒等法治小礼品,王法官还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法院将法庭搬到学校,让我们师生沉浸式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法治教育的重要,下一步,我们学校将与法院密切配合,将学生的法律宣传工作做好,有效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蓝田县城关中学政教主任张书田的一席话语,说出了法院与学校的心声和初衷。王法官也表示,今后,法院少年庭将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定期送法进校园,时刻提醒同学们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做好未成年人工作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近年来,蓝田法院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工作,立足审判职能,通过“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模拟法庭观摩、家庭教育指导、法庭开放日等活动深耕细作,为培养未成年人从小知法、尊法、守法、用法作出了有益实践。另外,蓝田法院还与县教科局就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协作达成共识,形成联动机制,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做到细处、落到实处。

 


作者| 王军权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