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7 10:06: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莲湖法院庙后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校园安全引发的民事纠纷。13岁初中生小林(化名)因放学回家撞上操场羽毛球杆导致受伤,家长和校方各执一词。主审法官封颖通过“查摆事实—明晰责任—同理心沟通”三招,巧妙引导校方与家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某日下午,小林放学后留班值日,做完值日时大部分同学已经离校,小林独自路经操场回家途中,因下雨光线昏暗,奔跑穿越操场时不慎撞到羽毛球杆受伤。家长控诉学校管理失职,校方辩称学生疏忽,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面对僵局,封颖以“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为目标,首先调取监控和运动器材检修记录,确认操场无照明、器材无反光标识等安全隐患,在查摆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有针对性地释法、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向校方明析《民法典》教育机构责任条款,指出校方对滞留学生管理缺位及设施缺陷。同时劝解小林家长,小林作为初二年级学生,应当熟知校内操场设置有运动器材,在光线昏暗的时候更应当提高警惕谨慎行走,自身亦存在过错,劝导家长正视孩子疏忽大意,引导理性维权,进一步明晰了责任。随后组织双方共看监控画面,用“同理心沟通法”促成角色互换思考。经三轮调解,校方同意支付2.5万元补偿金并承诺全面排查整改,家长亦认可责任划分。
调解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要让责任方正视责任,让群众感受公平,更要用一案推动一域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前沿哨所”,莲湖法院始终立足“抓前端、治未病”,将调解阵地从审判庭延伸到社区、学校,将法、理、情融入到每一次沟通、每一份文书,既解开“事结”,更抚平“心结”。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初心,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让“枫桥经验”在守护少年的路上绽放新彩。
作者:封 颖
编辑:侯宜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