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 | 现场重现:追寻证据之路

时间:2025-03-04 11:02: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你把车开到我目前的位置,再试一下”

“不行不行,车速不够,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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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一起交通肇事案的事发现场,西安灞桥法院刘江蕾法官正在参与公安机关的侦查实验,在对事故现场进行“一比一”还原,力图查明案发经过。

起因:

被告人韩某某驾驶未办理营运资质的渣土车从施工工地装运渣土后,在驶离工地的过程中,因发现有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检查,被告人韩某某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规避措施,超速行驶,撞击城管执法车辆后继续向前行驶百余米,又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骑车人当场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

被告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是被告人当庭对责任划分和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异议,并对公安机关调查的证据不认可。如何准确处理案件,让被害人家属满意、让被告人罚当其罪?这个难题摆在主审法官刘江蕾面前。

法官经过考虑提出,能否通过侦查实验还原案发过程。经与检察机关沟通,2月28日,法官会同检察官、交警等,共同前往交通肇事案发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和侦查实验。

 

通过实地勘察、侦查实验,结合事故发生时记录在案的事故车辆的行驶轨迹、撞击位置及现场环境,包括交通信号灯、斑马线、限速标志等,并对沿途的路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特别关注被告人提出异议的路段。并对照在案证据,由在场交警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事故责任划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

通过侦查实验结合现场查勘结果、沿途路况分析、案发视频及事故调查报告,将对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起到重要作用。

法官表示:

交通肇事案件的审理,不仅关乎被告人、被害人及家属的切身利益,更承载着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法官以近乎严苛的标准审查每份证据链,在案发现场重建中反复推敲碰撞轨迹,正是这种"毫厘之间见真章"的严谨态度,使得案件审理既实现了对被害人家属的司法抚慰,又确保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