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法治“成人礼” 护航逐梦路

时间:2025-02-26 09:49:2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4至18周岁,正值高中生青春年华,人生之关键期,即将迎来高考挑战,也是法律上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节点。2月24日下午,西安碑林法院民一庭陈妮娜法官走进西安市第三中学二分校,紧扣社会热点,巧妙结合热门动画电影《哪吒2》中的部分情节,为400余名高中学子带来了一堂“崇尚法治,向阳而生”法治课。碑林法院民四庭法官助理张令怡走进西安市第三中学,为同学们带去一堂生动实用的“青春护航 慧眼识诈”预防电信诈骗专题法治课。结合中学生日常生活场景,通过案例剖析、情景模拟和互动问答,深入普及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帮助学生提升识诈、防诈能力。

 

陈妮娜首先通过汉代《异物志》对“灋”字的描述,“獬豸”、独角兽故事等古老法的元素直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向学子传递公平、正义、秩序、效率等法的价值理念,培养青少年遵守法律的习惯,为成为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打下基础。接着从热播的动画电影《哪吒2》切入,以电影中相关人物的行为,生动有趣地引入法律元素,结合自己审理的一起高材生充当枪手代替他人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被人民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判刑的典型案例,系统解读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替考”入刑的立法本意,教育学生诚信考试,戒除侥幸心理;自觉学法、守法,提高辨别是非能力。陈妮娜还结合民法契约应诚信和“违约责任”等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对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进行讲解,引导学生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

最后,大家一起观看了碑林法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拍摄的法治微电影《礼物》。陈妮娜寄语全体学子树立责任感,坚定法治理念,做到“知可为”和“知不可为”,走好自己的成长、成人、成才之路,肩负青春担当,与党同心、与国同向、与新时代同行。

 

张令怡聚焦中学生易遭遇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深入解析“游戏交易陷阱”“冒充熟人诈骗”“虚假追星骗局”等典型案例,揭露诈骗分子利用青少年社会经验不足、心理防线薄弱等特点实施犯罪的常见手段。通过拆解“情感共鸣—制造恐慌—诱导转账”的话术逻辑链,引导学生掌握“三不”原则(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和“延迟反应”策略,帮助学生构建反诈思维框架。针对青少年易被利用参与“两卡”犯罪的特点,张令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条文,警示“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后果,呼吁学生“莫为小利深陷罪与罚”。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以法育人,润物无声。近年来,碑林法院通过青年法官宣讲团、“曦荷心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等多种主体,以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普法讲座、开学第一课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编辑| 李娟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