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真情帮扶暖人心 社区矫正有温度

时间:2024-11-29 09:46: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社区矫正最开始的这段时间是我人生的低谷,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和引导,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现在我的生活状态逐渐变好,我真的很感激,很知足,我现在就想着踏踏实实的把日子过好。”近日,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集中学习时感慨地说到。

平利县兴隆镇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在入矫初期,对自身的犯罪行为认识不到位,参加法治教育与公益活动不积极,且出现过不假外出的情形,虽依法给予训诫和警示教育,但刘某仍然对判罚存在不满情绪,对家庭生活不如意也充满了抱怨。针对刘某的这些情况,平利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人员加强了对刘某的实地走访,了解到刘某于多年前离异,家中有个年迈且患有精神障碍的母亲需要照顾,还有三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全家的生活重担都落在刘某一个人身上,在精神与经济的双重压力之下,刘某对当前生活失去了信心。鉴于此种情形,兴隆司法所及时向县司法局汇报,争取县司法局予以困帮救助,并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落实低保政策,司法所人员也积极向刘某捐赠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帮助推荐就地从事建筑工作,并经常性开展教育学习和心理辅导,更好地帮助刘某重树生活信心。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帮扶,刘某心态发生了极大变化,参与学习教育与公益活动变得主动积极,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帮助留守老人理发、劈柴,参与本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就近能找到活干,家里生活有了起色,他的脸上也有了久违的笑容。刘某在司法所报到学习时也不再向以往一样诉说生活的苦,而是分享着日常生活的喜乐和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

在社区矫正期内,兴隆司法所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同时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进一步教育引导认罪悔罪和遵纪守法,尽力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从而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管理、安心改造,能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通讯员:华亘)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