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9 09:35: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推进“两行动、两措施”走深走实,11月28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联合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安莲湖分局共同签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公安在移送、侦查、起诉和审判涉嫌拒执犯罪方面的工作流程。
会签仪式上,莲湖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宏凯简要介绍了《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莲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表示,打击拒执犯罪是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也是高效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关键之举。此次会商会签,是莲湖区公检法在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上的共识,莲湖法院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加强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联动协作,畅通信息和反馈渠道,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共治,有效打击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犯罪行为,确保打击震慑效果,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为诚信莲湖、平安莲湖建设,优化全区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会签仪式由莲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晏逢昌主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杨成哲出席会签仪式。莲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莲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岳娟,公安莲湖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建平参加仪式并讲话。莲湖法院特约监督员、群众代表及律师代表参加仪式。
作者:李志仁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