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8 09:44:5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法治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防护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11 月 5 日,西安公安高新分局治安大队联合鱼斗路派出所民辅警走进辖区高新第四完全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以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以及实施校园欺凌需要担负的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同学们明白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校园暴力以及这些违法行为的后果。
民警提醒同学们,遭遇了校园暴力伤害,不要独自一人承受恐惧和痛苦,更不能以暴制暴,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用正确的方法面对校园暴力。倡导同学们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观,为周边人传递正能量,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以阳光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和校园生活。
通过本次活动,让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充分了解到校园欺凌给身心健康带来的巨大危害,使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