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1 10:33:22 阅读量: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酒后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常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18年2月份,常某、杨某、冀某、郭某、刘某某五人在张某某家中饮酒后又驾车至洛南县城某KTV唱歌并继续饮酒,期间与另一包房内唱歌喝酒的赵某某等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当晚凌晨2时左右,赵某某等四人欲乘车离开,常某、杨某、冀某、郭某四人追至KTV外将赵某等四人拦住,继续争吵,进而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常某持刀将赵某刺伤,致赵某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犯罪嫌疑人常某一方六人共同向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与被害人赵某一起饮酒的三人也应受害人家属要求进行了经济赔偿。
此类酒后闹事伤人案件时有发生,成为多发性刑事案件,值得我们警示。朋友在一起喝酒助兴固然没错,但饮酒切记要适量,不但自己饮酒要适量,也不能强行劝酒或逼酒,出了事大家都会受到影响。 另外,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大,人们越来越浮躁,饮酒后更容易爆发,导致酒后闹事事件频繁发生,动辄打架伤人,身陷囹圄。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对社会不负责任。劝诫喜欢饮酒的朋友,一定要文明饮酒,切莫过量饮酒,强行劝酒,因饮酒与他人发生摩擦,同行人员要保持冷静,切莫推波助澜,以免酿成大错。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黄肖)整理:王亚锋 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