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1 10:30:16 阅读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维护基层政权安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人民检察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参与者,要认真贯彻中央、高检院决策部署,围绕基层实际,一切行动听指挥,全力以赴抓落实,积极主动投入此次专项斗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行动自觉。检察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人民战、整体战、攻坚战。基层检察院党组要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参与专项斗争工作,在人员调配、经费及人身保障、议事协调、上下联动等方面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提供坚强支持。入额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身先士卒,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对于涉案人数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组建检察官办案组,由院领导或资深检察官担任办案组组长,对案件定性、证据认定、侦查方向、庭审预案等进行分析研判,确保诉讼高效有序进行。对跨区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要及时寻求上级检察院支持,通过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管辖、指定管辖以及联合督导等措施,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作用,将员额检察官独立承担司法责任和发挥集体智慧相结合,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证据扎实,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
二、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从严从快打击。一要突出打击重点,把握主要矛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十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行为,对上述犯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二要依法快捕快诉,迅速形成震慑。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体现从严惩处精神,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打准打实”,通过集中批捕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起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传递严惩信号,打出斗争气势,形成严打威慑,赢得群众支持。三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不枉不纵。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认定和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非法放贷讨债中涉及的犯罪,准确把握犯罪特征、组织特性、行为定性,准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措施,准确落实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保护措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办案中要注意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把依法严惩和分化瓦解相结合,把惩治犯罪和教育群众相结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拓宽法律监督途径、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将公平正义理念始终贯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要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免刑范围。严把立案监督关,认真做好追捕、追诉工作、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严把提前介入关,对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涉案范围广、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严把审判监督关,对于量刑畸轻畸重、审判程序违法、罚金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通过量刑建议、纠正违法、抗诉等方式加大审判活动监督。严把法律适用关,充分运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充分利用资格刑、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性。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对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合法性严格审查,坚决杜绝刑罚执行不公。强化民事、行政活动监督,对黑恶势力涉案的民事、行政案件立案、审理、裁判和执行依法重点监督,对黑恶势力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办案中发现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坚定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重大案情、提供工作动态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合力。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两委会换届工作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同平安创建和“两率一度”宣传相结合,同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总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基层检察机关深处扫黑除恶斗争一线,要忠实履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詹绪波 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整理:王亚锋 许兰兰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