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紫阳检察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1 10:27:08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市院《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严惩黑恶势力。

一、制度工作目标。此次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是:依法批捕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起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监督立案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3年的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确定工作重点。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扶贫开发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夯实具体措施。一是迅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的规定,及时提前介入扫黑除恶案件,规范和引导扫黑除恶案件侦查取证工作,确保侦查取证工作依法、及时、客观、全面进行,使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不纠缠细枝末节,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取得实效。四是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持严厉打击的同时,要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轻处理,以分化瓦解犯罪组织,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通讯员:侯安平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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