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藏在医院里的“第三只手”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0-29 20:36:41 阅读量:

 

汉台区人蔚某,2014年4月24日窜入3201医院,在一楼电梯口扒窃病人家属王某裤后口袋里钱包一个,内装人民币4300元、身份证、银行卡等盗窃后,身份证、银行卡蔚某丢弃,现金全部被其挥霍。2014年6月,蔚某再次到该医院预谋作案时被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控制并报警,案发后蔚某退还失主全部赃款。公诉机关指控蔚某犯有盗窃罪,属扒窃,作案对象为病人家属,社会危害性较大,建议可酌定从重处罚。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定性及量刑建议,近日蔚某被判刑。
检察官提示:对付医院内的“第三只手”,医院应提倡实施刷卡制度,病人及家属尽量不要医院内携带现金;保卫力量加强、人员上岗前严格安全培训、测试,掌握必备的防盗反扒技能;加强监控设备配备、安装、使用、管理,对易发失窃地区重点监控,全天候监控;医院醒目位置张贴财产安全提醒卡、牌或电子提示屏设置防窃警示语;电梯口、挂号处、排队处易发失窃地区,保卫人员、医生、护士也应口头及时提醒安全;在病人需交费时,提前通知金额、方式、地点,并在交费处加强防盗设施及保卫报警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路彦录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杨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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