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05 09:37:54 阅读量:
“感谢检察官,我本来已经对人生失去希望,是检察官的信任和开导让我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会认真悔改,回报社会。”被告人王某在庭审结束后,眼含热泪的向公诉席的检察官深深鞠躬。近日,黄陵县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涉嫌盗窃罪、抢劫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这正是发生在庭审现场的感人一幕。
法不容情,但法亦有情。为了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权,黄陵县检察院公诉科秉持严格执法、释法说理、真情感化、教育挽救的理念,坚持人性化办案,传递司法人文关怀。据悉,该院公诉科检察官在对被告人王某依法提讯时,发现王某情绪低落,极不配合,通过讯问了解到王某幼年丧母,妻子出走,上有六旬父亲,下有两岁幼儿,家庭极为困难,且系累犯,罪行较重。针对王某特殊的犯罪诱因和绝望沮丧的心情,检察官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开导王某,并向其宣讲认罪、立功等减轻罪责的法律法规。通过检察官的耐心开导,王某终于打开心结,悔罪认罪,并向检察官提供了一条犯罪线索。检察官即刻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转交线索,要求核查。侦查人员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成功破获了一起不久前发生在县境内的盗窃案件。在庭审中,检察官以王某有立功表现,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帮助王某恢复信心,教育其认真悔改。检察官释法说理,公正执法,充分诠释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公正无私的理念,传递了司法正能量。
(张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