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接待“信访人”,倾心擦亮“文明窗”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05 09:34:13 阅读量:


“十年磨一剑”,商南县检察院却用了22年时间,擦亮了一扇窗。在这扇窗上,凝结着商南检察官公正执法、文明检察的浩然正气;在这扇窗上,凝结着商南检察官亲民、爱民的挚热情怀。从1992年3月至今,该院已连续22年无涉检到市赴省进京访,该院控申接待室连续5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触角”延伸“找”矛盾

从当事人情绪疏导室到检察长接待室,从“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八字”接访方针到控申检察官“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的“四声”办案方式,让走进商南县检察院的老百姓切身体会到了商南县检察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一腔赤诚。

然而,该院在对待信访工作上,并没有停留在“坐以待毙”的层面上。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他们决定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2011年,该院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创立“巡回检察”工作机制;2013年初该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通了“QQ检察官”和检察微博,为地处偏远的的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举报线索受理、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同年4月,该院又结合“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创建“驻村检察官”制度,在全县13个乡镇的重点村和矛盾多发村设立检察官联络点,就地帮助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检察工作更接地气;2014年初,该院建立了与上级院相连的视频接访室,信访人可就疑难问题与上级院业务专家进行远程视频交流,方便信访人快速解决为问题。

“风险预警”防矛盾

为保持赴省涉检“零”上访的纪录,该院出台了《涉检案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等13类轻微案件列入风险等级管理体系,建立办案部门与控申部门“双向”配合的办案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科学评估风险“源点”和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燃点”,有效预防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张某是该县某镇的村民,因与村里一名村民黄某有积怨,张某便将怨气撒在了黄某种植的茶树上,经鉴定,张某毁坏茶树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公安机关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提请批捕,该院启动“风险预警”机制,经评估,认为该案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性不大,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刚达立案标准,如果将张某批捕,必然进一步加深村民之间的矛盾,张某将来可能会作出危害性更大的报复行动,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于是,检察官耐心地对2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张某在深刻认识到自己过失的同时,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于是,检察机关对张某作出不捕的决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领导包案”化矛盾

该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李书志检察长任组长的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四定”、“三包”、“一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确定院党组成员为涉法案件包案领导,层层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工作中,各包案领导都亲自办理案件,亲自做稳控息诉工作,真正发挥了领导干部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中的示范引路作用。如2011年12月15日上午,余某某带领叶某、马某、李某、黄某某等四人到赵川镇某村王某某家找其索要20000元山林转让费未果发生厮打,致王某某受伤住院治疗。在治疗期间于2011年12月18日该王发现其右半身体肢体出现麻木、无力症状。司法机关多次对其民事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调解,双方意见相差太大,调解未达成协议。后该王多次到省、市、县等部门上访,鉴于王某某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急需救助,我院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李书志检察长冒着严寒带领控申部门协同政法委、公安局、法院、赵川镇党委政府、派出所领导同志一道前往王某某家中进行调解,并通过司法救助,最终使这个长期上访缠访户息诉罢访。

透过商南县检察院创建的这扇“文明窗”,“触角”延伸、“风险预警”、“领导包案”这一道道便民、为民的靓丽风景,成为该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一幅幅写实画。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将会继续用那份心系群众的民本情怀把这扇窗擦得更加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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