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7 14:03:20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汪华平 高平)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以更加优良的警风促进“追赶超越”和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近日,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岚皋县公安局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并印发全局执行。
该《机制》紧密结合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和工作实际,对作风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在具体工作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定期分析报告机制、作风建设教育引导机制、正风肃纪常态工作机制、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作风建设督察工作机制、作风建设问题查处通报机制、作风建设源头防治机制、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等8个机制。
该《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两个责任”为主线,强化工作推进,坚持局党委统一领导、局纪委协调抓总、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正风肃纪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要求,切实解决“为警不为和乱作为”、工作效率不高、执法和服务行为不规范等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问题。《机制》对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提出要求,要把作风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发现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六大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两个责任”不落实、不敢抓、不敢管问题。重点对作风问题反映较多的警种、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督察,增强纪律检查和警务督察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灵活性。
该《机制》的出台实施,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敢于尽责、勇于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协作联动的良好局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将起到指导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