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司法温情铺就学子求学路(图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11 11:05:51 阅读量: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司法温情铺就学子求学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鄠邑区人民法院积极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教育整顿成果与群众诉求相呼应,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日,大王人民法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成年子女抚养费案件,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原告王云与被告王军强系父女关系,2009年王云母亲与王军强离婚,当时双方约定王云的抚养、监护、教育均由王云母亲负担,王军强就此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王云母亲。2016-2017年王云母亲因为王云的抚养费和患病医疗费分别两次起诉王军强要求其承担相应费用,王军强均按期按约履行。现王云已成年并读大学,因其无力负担上大学的费用,王云遂将父亲王军强起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承担其学费及生活费用。

前期调解时王军强多次表明自己已经尽到抚养义务,再婚后他负担家中所有开支,生活压力很大,无力再承担王云的学费及生活费,况且王云已成年,他没有义务继续负担王云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因此王军强不同意女儿的诉请。

张丹萍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父母与子女的亲情是无法割断的。虽然王云已经成年,但无经济收入且未独立生活,王云母亲无力独自负担王云大学期间的费用。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保证王云顺利完成学业,不让亲情再一次受伤害,张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的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最终当庭达成调解,父亲王军强同意负担女儿王云读大学期间的一半费用。在调解尾声,父女俩人眼里都泛起了泪花。

“法情允协、法理相融”,在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张丹萍法官注重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这一理念用于指导裁判、调解,融情于法,寓教于审,用法律温情疏导当事人,做到“案结事了,亲情未了”,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便民的实际行动。(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赵瑾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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