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法院:土地承包起纠纷 不误春耕办案忙(图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11 11:04:41 阅读量:

日前,淳化法院方里法庭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司法为民,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淳化法院:土地承包起纠纷 不误春耕办案忙

 

2017年7月,被告陕西某养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租赁原告某村民委员会土地202亩,双方约定承包期限20年,每亩土地租赁费500元,租金分四次付清。第一次给付三年土地租赁费,第二次给付五年土地租赁费,第三、四次分别给付6年土地租赁费,合同约定在承包期内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总承包费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土地,被告依约定向原告给付了第一次的土地租赁费。2020年7月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给付第二次土地租赁费,原告多次催促并与被告协商,被告仍未给付土地租赁费。原告无奈,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由被告向原告给付违约金104000元,并清理地面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

淳化法院:土地承包起纠纷 不误春耕办案忙

 

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在春耕生产的关键季节,如果不及时审理土地纠纷案,就会延误农时,给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淳化法院:土地承包起纠纷 不误春耕办案忙

 

审理中,办案法官加大工作力度,多次深入纠纷发生地,通过现场勘查、调查了解、召开座谈等办法,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确保了春耕生产、不误农时。(王华)

编辑:赵瑾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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