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院:微信巧调解 千里化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7 11:48:01 阅读量:

“真没想到法院的法官利用手机微信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真是既方便又高效”。近日,山阳法院中村法庭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调解处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从应诉到调解,均采用微信手段,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原告周某与被告王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立案后了解到被告人远在千里之外的广州。通过电话沟通,被告表示与原告感情不和且分居数年,和好已无望,原告即已起提出分手,被告亦无留恋,双方均同意协商解决,无奈被告人在外地,短期无暇到庭调解。考虑到调解基础较好,办案法官当机立断,决定组建微信群聊,将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办案法官与书记员组建到微信群中。通过视频确认当事人真实身份后,原、被告在微信群中交换调解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办案人员将群聊记录截屏打印形成书面文档并归档,事后根据协议制作调解书,邮寄送达,至此,案件得以快速审结,原、被告也对这一调解方式表示充分的认可和赞同。

在互联网时代下, 微信作为一种可随身携带的即时通信手段,能够实现多方同屏、同时视频聊天,原、被告和法官通过手机屏幕可以即时看见彼此,并同步自由沟通。近年来,山阳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新媒体应用水平,积极探索引入“互联网+”理念,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运用新媒体融入审判工作当中,对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且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案件,通过微信、QQ聊天等方式,及时快捷化解矛盾,让当事人少跑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韩肇忠 孔庆鹏)整理:王亚锋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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