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案 党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当庭宣判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3 14:41:40 阅读量:

 523日上午9时,陕西武功县人民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郝成院,在武功法院大审判庭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党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本次庭审,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虎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武功县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法检两长”同时出庭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首例。

本次庭审,武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鸿、武功县委统战部部长孔睿应邀旁听,同时,武功县5名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和10名邮政银行职工、40名中学学生组成观审团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郝成院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层次清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显示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审判业务水平。休庭后,合议庭随机进行了合议,认为被告人党某故意毁坏财物损失价值9043元数额较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并根据党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等情况,当庭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党某有期徒刑一年。

院长开庭审理案件是落实司法改革的要求,作为法院院长,不仅是一名行政官员,更是一名法官,要率先垂范,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今天,武功法院院长郝成院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改变了过去法院院长只听案件汇报、不具体承办办案的作法,是推进院长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常态化的具体体现。

本次庭审应邀旁听的人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职工及学生,充分表明了武功法院进一步畅通司法公开的渠道、积极推进司法大众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决心。

作者:张俊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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