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出狱不到五年又伸贼手偷定位车 阎良现场开庭获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5 16:47:43 阅读量:

 

王林因犯盗窃罪受过刑事处罚,可出来后仍不知悔改,这不,最近因为手头紧张,又盗窃了他人的自行车。为了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提升公众安全感,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被告人王林盗窃自行车的社区内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1129日,王林窜至西安市阎良区某小区,在小区内经多次踩点,发现停放在某栋楼下的一辆自行车比较新,过往的行人也比较少,于是王林利用随身携带的钢锯条将被害人张亮停放在此的黑色美利达牌山地自行车锁锯断,然后王林将该车骑走藏匿于家中。随后王林将该自行车运至西安市文艺路销赃,得赃款500元。张亮的自行车虽然被盗了,但庆幸的是,其在自行车上安装了定位装置,公安机关通过其定位功能,将被盗自行车追回,并发还给给张亮。经西安市阎良区物价部门认定,被盗自行车价值人民币2750元。

法院审理认为,告人王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林在盗窃罪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林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当场宣判后,群众拍手称快,并纷纷表示,以后要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自身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之徒的侵害,同时也希望法院多开展一些送法进社区的活动,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

    西安市阎良法院:王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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