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14 16:11:27 阅读量:
记陕西三泉律师事务所办理柯某强制医疗案始末
今年的寒冬来得比往年更早了些,但对于柯亭友一家人来说犹如初冬的暖阳。
当柯亭友收到宁强县人民法院对其儿子柯某所做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书时,顿时老泪纵横,连声说:“现在的政策就是好啊,感谢政府,我和老伴死就可以瞑目了”。
原来,柯亭友的儿子柯某在十几年前就患上了精神病,在发病期间经常殴打他人,妻子马某无法忍受与其离婚带着女儿远走他乡,邻里乡亲都惧怕他不敢招惹他,家里只有柯亭友夫妇与其共同生活,偶尔发病连他父母一起殴打。2011年5月,经政府决定送柯某去汉中精神病医院治疗几个月好转出院,但时隔不久旧病复发。2016年5月28日,柯某病发时与邻居孟某某发生纠纷,一起之下将孟某某抱起扔下三米高的石坎,见孟某某没死,遂抱起孟某某家的七匹水泥砖砸向孟某某,致孟当场死亡,次日柯某被刑事拘留。2016年6月8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柯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16年5月28日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无受审能力。2016年10月25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向宁强县人民法院提出对柯某强制医疗申请,并通过宁强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由陕西三泉律师事务所为柯某强制医疗一案提供法律帮助。
这是继2012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时新增加的刑事内容,也是宁强首例强制医疗案。接到宁强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所律师对该案进行研究分析,最终指派马洲学律师担任柯某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查阅本案案件材料,约见了柯某的法定代理人柯亭友并与宁强县公安局、宁强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一同带着柯亭友去四川省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会见了已经接受治疗的柯某,了解了柯某的病情和治疗现状,询问了柯某的主治医生,了解了柯某的治疗状况。柯亭友年老体弱,身体不好又无通讯工具,这给律师办理该案的沟通和联系增加了诸多困难,但律师不厌其烦,不怕麻烦,多方与当地村组干部、班车司机取得联系,捎话、带话,去车站接人、送人也成了律师日常性代理工作,柯亭友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就连柯亭友本人到宁强去四川的差旅费、生活费都是律师为其解囊。
2016年11月11日,柯某强制医疗案如期开庭审理,律师在认真研究本案的基础上客观地对本案提出了代理意见,并在尊重柯某、法定代理人柯亭友同意对柯某强制医疗的基础上请求对柯某依法进行强制医疗,当庭向法院出具书面代理意见。2016年11月16日,宁强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726刑医1号决定书,决定对柯某强制医疗。
当律师再次来到到柯某居住的村子时,村子里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律师告知前来询问柯某情况的村民已经将柯某强制医疗的消息时,村民都纷纷竖起大拇指说:“是党和政府给了他们安定的生活,同时也给了柯某一家人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通讯员:马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