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27 09:38:14 阅读量:
近几年微信等社交软件广泛应用,在方便人们交流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近日,西安市阎良法院审结一起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相识、闪婚又闪离的案件,在令人感叹的同时又让人深思。
小杨和妻子小华是毕业不久初入社会的“白领”,均在阎良区当地有着不错的工作。2015年12月,两人通过微信中“附近的人”功能添加为好友,经过短暂的交流,倍感投缘,便相约见面。在相处了一周后,两人不顾亲朋好友的劝告,至婚姻登记处领证结婚。婚后两人度过了一段时间的蜜月期,但随后在商量举办婚礼、与家人相处等问题上产生了矛盾,自2016年5月起,两人开始分居。之后,小杨诉至阎良法院,要求与小华离婚。阎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认为小杨和小华目前的情况并不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驳回了原告小杨的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方了解了小杨和小华的相处过程、家庭背景及原、被告对目前婚姻问题的看法,数次组织小杨和小华及双方家人进行调解,希望帮助两位年轻人走出当前的婚姻困境。小华表示与丈夫的矛盾并不严重,双方感情也很好,不愿意离婚,但小杨离婚的想法却非常坚定。在多方劝解无果后,阎良法院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角度综合考虑,认为小杨和小华婚前互相了解及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均很短,对于婚姻大事未经充分考虑,仓促结婚后又要快速离婚,这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及未来生活均非常不利,目前两人的情况并不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应留给两个年轻人相互磨合,解决婚姻问题,也让婚姻回归理性的空间,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
西安阎良法院 : 何 升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