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如何在法治建设中推进社会管理水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05 16: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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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这对做好新时期政法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中国作出积极贡献,是政法机关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一、树立宪法及法律权威,强化法治理念
依法执法司法是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政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根本指导意义,是政法工作的价值追求。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就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打牢尊法守法、依法办事、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思想基础,确保政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自觉做到思考问题时,置法律于首位,坚决杜绝无法无天、主观臆断、枉法妄为的现象;判断问题时,从法律角度审视,把握法律边界底线,划清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教育与改造的界限,辩证对待法律与政策、法律与道德、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法为镜鉴明是非、以法为天平察轻重、以法为标尺辨曲直;处理问题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畏强权、不为利诱、不受情扰,摒弃人治思维和特权思想,既要整肃乱作为,又要防止不作为,坚决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建立健全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政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律办理各类业务,立足各自本职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应该严格依照宪法赋予职责,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及经济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判,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老百姓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制财产及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驶检察权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民是否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实行全面监督,保障各项法律制度有效顺利实施,同时通过行驶检察权镇压一切对国家和社会侵害犯罪分子,保障社会各类秩序正常运转。
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也是执行治安管理任务的国家行政机关,除了通过查办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来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般违法活动外,还要服务于社会各类公安机关应该服务各类业务,如出入境的管理、身份证的办理及交通管制、林业管制等等,通过这些本职工作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三、政法各机关充分履行各自职能,化解社会各类矛盾
除了打击、惩罚犯罪外,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也是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也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现阶段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与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冲突密切相关,需要采取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式方法,但最根本的是要靠法治,依法疏导化解。
从矛盾纠纷的深层诱发原因看,民生和决策是“敏感源”。既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保驾护航;又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热点的重大决策,事先都必须慎重评估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因决策失误引发矛盾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