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举行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4-12-03 15:25:3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2月2日,中共靖边县委宣传部、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在县政府广场举行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旨在传播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苗普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郁靖生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雷治斌同志,县交运局副局长李东同志,县应急局党委委员贺浪同志及交警大队、榆林炼油厂、靖边采油厂、学生、快递外卖员、交通志愿者、驾校学员代表6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瑞峰同志主持。

 


 

活动现场,雷治斌同志在致辞中指出,当前,已进入冬季,公路运输量大幅上升,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有抬头趋势,加之临近岁末年初,务工返乡群众增加,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潜在隐患较多,交通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呼吁各部门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运输企业、学校和单位的组织动员能力,携手共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榆林炼油厂驾驶员代表周军同志庄严承诺,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始终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保持警惕,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将尊重行人的路权,礼让斑马线,为行人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苗普同志在此次活动中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了文明交通倡议,倡议广大市民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提升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倡议中提到,驾驶汽车要系好安全带,拒绝酒后驾驶、追逐竞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要与大货车同时进路口;行人要走人行道、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随意横过道路、不骑跨椅靠护栏;教育孩子不要在停车场、车辆出入口等地点玩耍,学龄前儿童参与交通要有监护人陪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应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咨询点、交通安全知识展板、酒驾模拟体验、文明交通劝导等环节,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展示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行车安全知识;通过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向违法者讲解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

 


 

此外,大队还设立分会场,各中队根据辖区实际,分别走进校园、企业、农村、社区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展示了交警部门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方面的决心和成果。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明交通之花必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绽放,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更多的安全与便利。

 


供稿:靖边交警

通讯员:白晓茸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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