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3 15:20: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提升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传播“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的出行理念,12月2日,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在绥德县剧院广场举行了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绥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贺鹏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委主任魏飞,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赵千峰,县教体局局长黑耀飞,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贵斌,公安交管大队班子以及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快递外卖行业代表、客货运企业代表、社区代表、绥德县公益发展协会共计200余人参加活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长杨海涛主持活动。
仪式上,县教体局、交通局、学校代表、客货运企业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副县长贺鹏飞强调,文明交通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体现,携手共创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去呵护,去付出,共同来守规则,只有遵守规则,才能消除隐患,才能出行安全。
活动现场,公安交管民警通过发放主题传单、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套圈游戏、视频案例讲解、大货车内轮差实例解说等方式,向现场群众进行深入了浅出的宣讲,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在今后的出行中,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争做最美交通参与者,共建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通讯员:丁浪)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