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9 17:57: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19日,富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现场向35件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7189111.24元。
2024年2月至2024年9月,西安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贸易有限公司等27家公司与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支付西安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贸易有限公司等27家公司货款共计500余万元。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30日,张某、李某等8案(48人)与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经富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李某等48名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生活费等共计200余万元。因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受控股集团公司债务牵连及市场经济状况影响,生产停滞濒临破产无力支付涉案案款。
2024年4月,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与西安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贸易有限公司等27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及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与张某、李某等8件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立案后,经该院调查发现,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多达30余件,所涉及债务高达数千万元,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另案首轮查封并拍卖。
富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系列案件,成立了由富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凤贵为组长的执行专班,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富县某果汁有限公司被查封的房产、土地拍卖所得资金协助执行本院涉案案款,协助执行到位资金7189111.24元,于2024年11月7日转入富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用账户。至此,35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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