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当场履行丨宁陕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时间:2024-11-18 10:51: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13日,宁陕法院江口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最终的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2023年12月2日,被告王某雇佣原告冯某在其工厂为其修理移动式砸石机,12月3日上午8时许,原告在修理过程中被砸石机砸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立即送往某医院治疗,住院11天,医院诊断为:左足踇趾双侧趾动脉血管损伤、左足踇趾双侧趾神经损伤等等。出院后,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申请法院诉前鉴定,鉴定为10级伤残,遂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并经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发现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被告有支付能力,具备调解基础,庭后专门组织一次调解,通过释法明理、情绪疏导,逐步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搭建信任桥梁。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0000元,剩余60000元于2025年1月31日之前支付。

 

高效调解、当场履行,判决不是案件的唯一结案方式,“事了”才是司法最终的目标追求。近年来宁陕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始终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注重矛盾纠纷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最低成本、最高效率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通讯员:储光燕)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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