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法院 | 携宠住宿引纠纷 诉前调解疏心结

时间:2024-11-15 16:55:3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不少人愿意在工作之余远离城市的喧嚣,选择安静舒适的民宿来排解烦恼。也正因为民宿的独特的环境优势,不少爱宠人士选择携宠住宿。近日,留坝法院立案庭诉前快速化解了一起因携带宠物入住民宿而引发的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20日,游客顾某与秦某通过美团平台订购了一晚留坝某民宿酒店。美团平台的入住政策明确规定了不可携带宠物,但游客顾某与秦某表示宠物乖巧,该民宿便同意了两游客携宠住宿。次日,由于游客顾某与秦某外出游玩时间较早,未经前台办理退房手续随即离开该民宿。中午12时,经该民宿保洁打扫客房卫生时才发现房间被污染严重,床单、被罩、浴巾随处可见宠物粪便。民宿方经理找了专门的钟点工进行打扫,并对房间开窗通风,随即对当天已经订购该房间的客人办理了退款。之后民宿经理多次联系游客顾某与秦某,均因协商不成无果,为此民宿方起诉至法院。

原告民宿方要求被告顾某和秦某赔偿床单、被罩及次日房费等费用共计900余元,但被告表示被污染的床单、被罩等用品只能按照旧物折价计算,原告提出的赔偿条件过高。留坝法院立案庭在收案后对该案进行了仔细分析,考虑到该案涉及金额不大,但双方态度都很强硬,需从法理兼顾人情角度出发妥善化解矛盾。后经过办案人员与双方几番沟通,被告最终同意与原告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400元,被告当即履行了付款义务。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顾某与秦某携带宠物入住民宿,平台已规定不可携带宠物,但民宿方同意其携宠入住并为其办理了住房手续。被告在明知宠物狗对民宿客房造成污染的情况下,未采取补救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一、于游客而言,携宠住宿本身不存在问题,但应注意入住酒店政策规定,尽量选择可以携宠入住的酒店住宿。如果因携宠住宿引发纠纷,应该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避免矛盾升级,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于酒店而言,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入住客人登记身份信息,如遇到违反入住规定仍要求住宿的情况,可以提前收取住宿押金再办理住宿手续,明确要求客人办理完退房手续方可离开。发生纠纷后,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走法律途径维权。


作者: 刘濛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