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3 15:24: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踔厉奋发才能创造事业新奇迹,勇毅前行方能打开法院工作新局面。今年来,三原法院积极落实市中院的五项重点工作,利用“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提升审判质效,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更为多元解纷机制提供了新的方向。截止2024年11月,三原法院司法鉴定室共受理各类诉前鉴定案件187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6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由去年的22%上升至34%,获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
“诉前鉴定”架起鉴定与诉前调解程序的桥梁
三原法院司法鉴定室在咸阳市中院司法技术室的大力支持下,在院党组高度重视关注下,稳步推进诉前鉴定工作。一是在立案阶段,进行案件甄别,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鉴定受理窗口,把诉前鉴定纳入“一站式”服务阵地,专人负责征求当事人意见、引导当事人准备鉴定所需的材料,受理诉前鉴定案件后分配具体负责案件的法官。二是强化流程规范,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鉴定结果在诉讼中可作为证据使用,鉴定室法官对当事人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审核、向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三是通过在立案庭的6名驻院专职调解员和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建设工程专业调解工作室等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鉴定意见书送达时便可组织诉前调解,打通了从诉前鉴定到诉前调解的程序流转。
借助专业优势,强化“诉前鉴定”到“专业调解”的衔接
一是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建设工程专业调解工作室等,在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时,由立案阶段便分配的具体负责的承办法官全程参与指导。二是在针对特殊专业问题时,鉴定室法官协助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明鉴定中的专业技术问题,为诉前调解再次打下基础。
“法官指导”打通诉前调解与诉讼之间的衔接梗阻
由于在立案阶段便分配了具体负责诉前鉴定的承办法官,该法官参与诉前鉴定的审查听证,在鉴定意见书向当事人送达后,调解员在诉前调解时参与指导,可弥补调解员专业知识不足的情况,在遇到特殊或更专业的技术问题时,鉴定室法官亦将参与指导,在上述诉前调解后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实行“一案两分”,即对指导法官指导的该诉前鉴定案件转入诉讼后,由该法官继续负责办理,倒逼指导法官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同时有利于诉中案件快审快结,有效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
三原法院司法鉴定室在市中院司技室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虚心请教,针对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审理中的问题难题,积极探索解决办法,提高工作水平。下一步,三原法院在逐步推进完善对外委托鉴定工作中,不断探索如何推动更快更高效地完成委托鉴定全流程,促使诉讼提速增效。同时将一如既往地保持目标不变、方向不偏、干劲不减,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跑出新时代法院多元解纷新速度,努力完善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作者:徐可佳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