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7 09:41:2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4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经法官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原告吴某和被告王某恋爱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为琐事争吵,后两人分居两地。原告吴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多次走访调查,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是因为近几年双方外出务工、聚少离多,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感情出现了裂痕。发现案件的主要矛盾后,承办法官合理运用“3+3+N”工作模式,邀请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共同努力经营好家庭。该离婚纠纷以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
法官提醒:
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维持、共同经营、互相理解,才能真正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离婚不是解决婚姻问题的唯一办法,找准矛盾症结,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才是关键。(通讯员:汉阴法院 胡国庆)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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