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法院 | 以爱为底色 让监护不缺位

时间:2024-11-06 11:33: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1日,安康汉滨法院吉河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指定监护案件,破解了监护缺失难题,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韦某(男)与谢某(女)于2016年结识同居,2018年生育女儿韦某某,韦某某出生后不久,母亲谢某便离家出走,未履行抚养义务,韦某某由其父亲、祖母抚养照顾,其祖父早年间已去世。2024年3月,其父突发脑溢血去世,韦某某只能跟祖母张某一起生活。为了让韦某某顺利入学和健康成长,其祖母张某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代理律师沟通,同被申请人居住地村委会了解被申请人生活、家庭等情况。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考虑到被申请人父亲去世、母亲有法定监护职责,但母亲下落不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申请人在法律上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应为其指定监护人。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韦某某一直与张某共同生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确定张某为其监护人不会改变生活环境,更有利于韦某某的健康成长。与此同时,被申请人居住地村委会也出具了意见书证明韦某某与祖母张某生活在一起,同意其作为韦某某的监护人,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张某担任监护人。

法护未来,向阳生长。以爱为底色,用温情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坚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为根本,用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下一步,吉河法庭将坚持尽职调查、柔性审判,进一步致力于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作者:任玥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