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5 15:32: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榆林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反诈中心接到紧急预警劝阻线索指令,辖区一名群众疑似正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该群众已在辖区建设银行自助取款机中取款。鉴于近期“线上预约+线下取现”这一新型诈骗类型高发态势,反诈民警立即拨打当事人王某某的电话,然而电话始终处于占线状态,情况甚是紧急。民警旋即与辖区建设银行反诈负责人取得联系,紧急启动警银联动工作机制。银行工作人员设法拖延正在办理业务的王某某。与此同时,反诈民警火速赶往辖区建设银行网点开展工作。
为防止银行附近有取现对接的第三方人员蹲点监控,民警在即将抵达建设银行网点附近时,提前换上便衣,化身办理业务的群众,对银行附近和银行内外部可疑情况进行细致摸排侦查,在确认未发现异常情况后,民警再次进入该银行网点,着手开展预警劝阻工作。为保护王某某的个人隐私,民警将正在办理业务的当事人王某某带至银行客户经理室进行反诈预警劝阻。在劝阻过程中,民警察觉王某某反应颇为异常。后经深入调查,竟发现王某某涉嫌参与网络赌博。
在调查期间,王某某多次强调自己取现金是给家人用于日常开支的,坚称并未遭遇诈骗,但为了充分保障其银行账户安全,民警表示需查看王某某手机内的涉诈账户交易流水。此时,王某某流露出抗拒之意,言辞闪烁,言谈支支吾吾。这一异常举动迅速引起民警的高度警觉。民警随即对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王某某的状态,对其展开了一轮全面的法律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工作。最终,王某某认清现实,主动承认了自己参与网络赌博的事实。此次警银联动反诈预警行动,现场成功缴获赌资4400元。
目前,王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宣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