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今日榆林 时间:2016-08-26 08:00:02 阅读量:
2010年7月,王某纠集贺某、黄某等十多人创办一投资公司,随后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存款,向3300多人集资资金13.5亿元。近日,绥德县公安局在榆林市开发区某酒店成功将该投资公司法人兼董事长王某抓获归案。
2010年7月,王某纠集贺某、黄某等18名股东创办了一家投资公司,由王某任公司法人兼董事长。该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向绥德、榆阳、吴堡等县区3300余名群众集资资金13.5亿元。2013年3月该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有4.1亿元本金未能归还投资群众。
2014年11月25日,绥德县公安局对该投资公司王某等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立案侦查,其中有12名股东畏罪潜逃。对此,绥德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历经一年多的努力,辗转山西、内蒙等多省市,陆续将该公司在逃股东全部抓获归案。
2016年8月22日22时,绥德县公安局在榆林市开发区某酒店成功将万兴投资公司法人兼董事长王万刚抓获归案,同日,万兴公司另一主要股东郝某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投案自首。至此,该投资公司的12名在逃股东全部被抓获归案。(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