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7 17:19:2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月24日,安康汉滨法院成功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教育引导,被执行人丁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其父母代为偿还全部欠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丁某在工作期间以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向万某、李某借款10500元、21500元,借款到期后,丁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多次催讨无果后,万某、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丁某承担还款义务。经审理,依法判决丁某限期偿还借款。但丁某对法院判决置若罔闻,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丁某年纪不大且涉案金额不多,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丁某,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然而,丁某始终抱有侥幸心理,拒绝配合执行工作。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法院依法对丁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丁某的父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欠款。在丁某父母代为还款后,执行法官当场对丁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阐释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以及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在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耐心教育下,丁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流下悔恨的泪水,并写下悔过书。他表示,经过此次事件,深刻明白了法律不可侵犯的道理,今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此案的顺利执结,不仅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发挥了法律的指引教育作用。执行法官表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的同时,注重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引导,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将群众“纸上权益”兑现为 “真金白银”。
作者:杜圣林、尤乾兰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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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