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4 10:30: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灞桥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妥善化解两企业之间的矛盾,让“两难”变成“双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建筑工程设备,以供被告在承建项目中使用。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提供了相应设备支持,但被告未支付租赁费用,累计拖欠租赁款60万余元。此外,由于逾期付款,按合同约定被告还应支付违约金9万余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导致双方矛盾加剧,原告遂诉至灞桥法院。
“两难”变“双赢”
灞桥法院受理后,将该案委派至商事调解中心先行调解。调解中心接到该案后指派擅长租赁合同纠纷的调解员张愉康进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对两起合同的履行情况、付款进度及双方的争议点进行了详细梳理,并联系被告了解拖欠工程款的原因。被告表示,由于总包方未支付工程款且资金流转困难,因此导致无法按时支付租赁费用。由于与原告的公司法人存在多年合作关系,且两人私下也是朋友,希望能在支付期限及违约金方面得到一定的宽限。
掌握基本情况后,调解员从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出发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摆事实、释法律、明利害等方式,引导双方理性对待争议,并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方案:双方作为长期的合作伙伴与朋友,应基于信任继续合作,被告应考虑原告的资金需求,适当调整支付期限,并先行支付部分租赁费用,以缓解原告的资金压力,同时为后续的合作打下良好基础。针对违约金问题,建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以和为贵的原则,探讨适当的减免方案。
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双方放下了心结,原告表示愿意在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上做出一定宽限,被告充分考虑自身财务状况后,也决定先行支付较大比例的租赁费用。经过3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近年来,灞桥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努力让当事人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帮助企业解纷止争,最大限度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积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力量。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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