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1 15:16: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以前总觉得喝完酒开车是小事,今天听了庭审,才认识到这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意外赌博,要不得。”旁听的学员小王在庭审结束后,心有余悸地说道。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驾驶意识。2月20日,大荔法院走进大荔金龙驾校训练场开展了巡回审判活动,对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气氛肃穆,50余名驾校学员整齐就座旁听,零距离感受警示教育。法庭上,法官依据翔实的证据链,对每一起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认罪态度进行了细致入微地分析和阐述。最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拘役1个月至3个月15天不等的刑罚,并依法处以5000元至11000元的罚金。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宣判后,大荔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通过以案释法,从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危害后果、法律处罚、典型案例、预防措施等方面,给“准”司机们算自由账、安全账、经济账,警示他们做到文明出行,安全而归;并对现场群众提出的“喝多少酒算是酒驾”“电动车算不算机动车”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此次活动是大荔法院源头防范的重要举措,是“庭审+课堂”普法模式的常态化持续推进,通过真实案例和深入普法,让“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大荔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做深做实能动司法,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司法工作走深走实,为推进平安大荔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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