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3 09:51:5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4年,旬阳市司法局赵湾司法所在市司法局和赵湾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总目标,通过不断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管”人、“说”事、“讲”法、“建”所中履职尽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依法“管”人守底线。辖区年初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人,年内矫正期满解除2人,新接收4人,变更执行地转出1人,给予训诫1人次,年底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人,均适用普管。年内按期完成调查评估2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差异化矫正、一人一档管理;坚持日定位、周见面、月汇报,每月不定期开展走访、学习和公益活动,严格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对安置帮教对象严格落实定期联系走访、重点教育帮扶的要求,全年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按照上级部署,严格开展辖区刑满释放人员集中摸排、重点研判和管控服务工作,多途径摸排2019年以前刑满释放人员32人,与在册安置帮教人员一起在集中研判的基础上,分类建立管控服务台账,落实“五包一”工作责任,做到精准分类、精细措施、精准管控。
全面“说”事护稳定。认真落实指导辖区调解工作以及参与重点矛盾调解的工作职责,强化辖区镇村及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组织镇村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3场200余人次,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协调配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规范开展行政调解。全面落实“三力联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排查、研判、化解各环节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年来,辖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75件,调解75件,调解成功75件,涉案金额280.248万元,其中利用“三力联调”机制调解8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
广泛“讲”法促法治。按照全面推进、重点强化、一体提升的思路,统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并取得实效。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司法所牵头组织派出所、法庭、市场监管所、交警中队在赵湾中学、中心校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4场次,受益师生2000余人次;开展“法律进机关”宣讲活动4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张贴横幅、更新宣传栏、利用“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全镇累计开展普法宣传40余场次,6000余人受益。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指导辖区各执法单位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同步做好普法工作。三是全力指导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明确法治示范村创建目标和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对全镇121名“法律明白人”规范管理并组织开展常态化培训,督促其积极履职。不断规范镇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级法律服务室实体化运行,发挥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自助查询一体机的作用,为群众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涉法咨询200余人次,提供专项指导15人次;各级各单位“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到点开展工作10场次。
合力“建”所提规范。在“六好司法所”创建达标的基础上,赵湾司法所2024年在市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配备专用摩托车1辆,优化所内“六室一站”设置,对法律服务站和调解室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可实现联网法律查询服务和远程调解,让司法行政相关服务更加便利化、智能化。依据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市局指导下,立足职责定位,不断提升日常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所有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建档,让工作过程在档案中再现。档案规范工作得到市局肯定并在各司法所推广。
通讯员:刘晓波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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