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检察院:“四察”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出实效

时间:2023-05-10 16:39:45来源:作者:

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平利县检察院多措并举,采取“四察”工作模式,确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有质有效。

融合共察聚合力。从刑执部门单一参与社区矫正监督的方式,创新吸纳刑检部门检察官和技术人员作为巡回检察组成员,围绕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力度,提高工作针对性,有力扭转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单一监督的工作局面,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确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内外联察提能力。坚持内部一体配强队伍,内外结合力求实效的原则,在巡回检察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第三方力量,扩大社区矫正的监督面,让巡回检察在阳光下进行;对相关领域的专业性知识,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支持。通过借力“外脑”,将外部力量和工作经验融入巡回检察工作中,更好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深巡细察显张力。牢固树立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关“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提升监督效果,构建“双赢”格局。巡回检察组深入司法所,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审查档案、信息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围绕司法所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察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对策,以巡回检察为抓手,深化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提高罪犯教育矫正质量,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帮救并察出效力。打破巡回检察单向监督的局限,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矫正对象有特殊困难的,充分发挥“1+N”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及时予以救助或根据困难实际情况对接相关单位进行帮扶。在巡回检察中帮扶,实现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夯实了巡察工作群众基础,在体现法律监督温情同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矫其行”到“矫其心”的转变。

对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服务平安平利建设的前沿阵地,平利县检察院将继续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作为检察机关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过程,不断提升巡回检察的精准度和检察监督实效,与社区矫正机构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肖飞

编辑:樊婧